Sermons from November 20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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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有神美意的2015年

羅馬書8:28-39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既是這樣,還有甚麼說的呢? 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(或譯: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嗎)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(有基督….或譯: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)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如經上所記: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;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